今天我們要討論的是關于探測器安裝位置的選擇標準和具體要求。正確選擇探測器的安裝位置對于確保工業安全至關重要,尤其是在處理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時。根據國家標準GB/T 50493-2019的規定,我們需要綜合考慮多個因素來確定最佳的探測器安裝位置。這包括但不限于釋放源的位置、操作巡檢路線以及周邊界區的影響。
一、基本要求
?根據以下方面綜合考慮確定探測器安裝位置:
1、釋放源位置(參考GB/T 50493-2019正文4.1.3條款)
a)氣體壓縮機和液體泵的動密封;
b)液體采樣口和氣體采樣口;
c)液體(氣體)排液(水)口和放空口;
d)經常拆卸的法蘭和經常動作的閥門組。
2、操作巡檢路線(參考GB/T 50493-2019正文4.1.1條款)
3、周邊界區(參考GB/T 50493-2019正文4.1.5和條文說明6.1.2條款)
二、具體安裝位置
1、水平位置見正文4.2、4.3、4.4條款要求;部分具體場景修正見條文說明6.1.2條款要求,比如:比空氣輕的可燃氣,水平距離減少至5m以內;指定位置氫氣檢測,水平距離1m范圍內;毒性氣和空氣極易混合、稍輕、稍重時,水平距離不超過1m。
2、垂直位置見正文6.1條款要求;部分具體場景修正見條文說明6.1.2條款要求,比如比空氣輕的可燃氣,高出釋放源1~2m;指定位置氫氣檢測上方1m范圍內;毒性氣,極易混合時上下1m高度范圍內,稍輕在上方,稍重在下方。
3、GB/T 50493-2019條文說明6.1.2條款給出了補充說明,在一些場景下需要減少探測器距離釋放源的水平和垂直距離。
4、 GB/T 50493-2019其他條款的其他相關要求,也應遵照執行。
探測器安裝要求舉例如表4所示。
三、特定場景
1、比空氣輕的可燃氣或有毒氣體在封閉或通風不良環境,釋放源上方和廠房內最高點氣體易聚集處均設置探測器。(正文4.2.3條款)
2、毒性氣體一氧化碳和氰化氫,釋放源上下1m高度范圍內,水平距離不超過1m。(條文說明6.1.2條款)
3、檢測制定位置氫氣泄露,釋放源上方及水平1m范圍內。(條文說明6.1.2條款)
4、分析小屋出入口設置聲光警報器(正文3.0.4條款)
5、設在爆炸危險區域2 區范圍內的在線分析儀表間,應設可燃氣體和(或)有毒氣體探測器,并同時設置氧氣探測器。(正文4.4.2條款)
6、控制室、機柜間的空調新風引風口等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有可能進入建筑物的地方,應設置可燃氣體和(或)有毒氣體探測器。(正文4.4.3條款)
7、有人進入巡檢操作且可能積聚比空氣重的可燃氣體或有毒氣體的工藝閥井、管溝等場所,應設可燃氣體和(或)有毒氣體探測器。(4.4.4條款)
五、其他情況
詳見GB/T 50493-2019第4章和第6章的全部正文和條文說明,以及標準其他部分的全文包括條文說明。
注:上圖給出了GB/T 50493-2019對應條款。
遵循GB/T 50493-2019的規定,合理規劃探測器的安裝位置,不僅能有效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還能為工業生產和環境保護提供堅實保障。